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研究院在同学自主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测评实施细则对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内,请同学们认真核对,如发现错误请以邮件方式实名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将以此为依据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同时,请同学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2),其中“培养单位意见”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意见”两栏个人请勿填,于10月10日前交至各班学习委员处。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4日——9月28日
公示邮箱:wswxgb@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