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山东大学《2022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整改工作方案》和《关于推进安全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7月21日,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常景彩研究员带队的青岛校区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到微生物技术研究院进行了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王海龙陪同检查。
督导组根据《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对第周苑A座实验室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排查。随后,王海龙和研究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秘书刘泽兴对第周苑B座和F座、淦昌苑A座、会文北楼C区、蓝谷中德楼的实验室进行了详细排查。督导组和研究院对本次排查的128间实验室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安全隐患台账,督促各实验室立即整改,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将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根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工作细则》(山大资字〔2021〕28号)中坚持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常态化的要求,督导组每周定期对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并向学校书面反馈检查和督导情况。学校还安排专人督促各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拒不整改和发生事故的将按照《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山大资字〔2022〕11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微生物技术研究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为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持整洁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科研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研究院将以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举一反三,以查促建,筑牢安全防线,坚决打赢这场没有捷径、没有终点的安全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