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实验室现颁布2018年开放课题申报指南,面向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单位征集2018年度开放课题。
一、基本要求
所申报的开放课题需立足国际微生物技术研究前沿,紧密结合我国资源、环境、清洁生产及人类健康等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侧重基础、侧重前沿,鼓励与相关学科交叉,鼓励有重要应用前景的技术与项目进行前期产业化转化,坚持导向与自由探索结合。
二、2018年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发展需求,2018年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包括:
1、资源与环境微生物技术。重点支持可再生生物资源的生物转化,难冶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污染物治理,清洁生产工艺研究,环境友好产品研制等。
2、合成生物学与合成生物技术。重点支持研究与开发新的分子生物学技术进行菌种的定向进化与合成生物改造。
3、海洋生物技术。重点支持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生物学基础研究。
4、医药与健康微生物技术。新型药物、食品、等具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基础及开发性研究。
三、申请原则
1、申请人须为本实验室以外的科研人员,研究团队须有实验室相关领域的固定研究人员1名。
2、申请人须具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课题的研究,项目执行期每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保证在重点实验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
3、申请人只能主持一项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同期参与一项开放课题。
4、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5、研究课题须属于以上研究内容;鼓励交叉学科或相关拓展领域的申请。
6、为鼓励年轻人脱颖而出,优先资助35岁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和国际合作研究课题。
7、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金额为2-10万,资助年限一般为1-2年,对于考核优秀的开放课题,可以连续申请,但同一项目最长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
四、项目申请
1、填写并递交《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实验室组织专家对所有的开放课题申请书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拟资助的开放课题。
3、拟资助的课题主持人需在实验室统一安排的时间到实验室进行课题工作计划汇报,由实验室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资助金额,原则上无故缺席者不予资助。
4、申请者在收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编写研究工作计划,并签订项目合同,报本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五、项目管理
1、开放课题经费是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可用于支付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加工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费用。
2、基于开放课题基金支持所取得的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归本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必须为完成单位之一在成果资助标注部分,均应标注中文:“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课题编号:)”,英文:“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icrobial Technology Open Projects Fund(Project NO.)”。
3、开放课题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两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总结报告》,及相关学术成果复印件等,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申请者。
六、时间安排
1、申请者需填写《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寄至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2、此次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6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3、此次公布课题的执行时间为: 2018年7月1日-2019/2020年6月30日。
4、课题经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评审结果将于2018年6月30日前公布,并通知申请者本人。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解释和执行。
附件: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联系人:张伶俐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鳌山湾滨海大道72号山东大学微生物技术研究院N1楼303-3室
联系电话:0532-58631517
E-mail: zhanglingli@sdu.edu.cn
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