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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2021年06月21日 作者:编辑:李媛审核:浏览量 :

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发展需要,本年度实验室拟在重点研究领域设立若干开放课题,持续加强与国际国内高水平的同行专家开展合作研究,以期取得一批高水平的自主创新成果,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建立新的技术平台,推动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一、开放课题申请对象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所有从事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人员,主要资助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具备良好工作基础、创新性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开放课题主要支持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客座人员和外单位研究人员),同时需指定至少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联系人或合作者。

二、开放课题指南

开放课题指南参见附件1《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指南》

三、开放课题申请原则

1、符合实验室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本年度开放课题指南。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提倡自主创新,鼓励前瞻性探索。

4、优先支持符合健康中国、美丽中国、乡村振兴、海洋强国战略的项目。

5、优先支持国重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开放课题申请。

6、优先支持学科交叉、国际合作类开放课题的申请。

7、申请人只能主持一项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可同期参与一项开放课题。

8、凡有主持本重点实验室往期开放课题且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

四、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填写并递交《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实验室组织专家对所有的开放课题申请书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拟资助的开放课题。

3、研究课题获得批准后,实验室将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书下达给申请者。

4、申请者应于收到批准资助通知的一周内,签订项目合同,报本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五、开放课题项目管理

1、开放课题执行期为2年,资助额度视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而定,一般面上项目可获4~6万元的经费资助,重点项目可获8~10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申请人需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和结题报告,不按时提交的项目终止下一年度的资助,课题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室开放课题。

2、开放课题经费是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可用于支付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加工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费用。

3、基于开放课题基金支持所取得的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归本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必须为完成单位之一。在成果资助标注部分,均应标注中文:“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课题编号:)”,英文: “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icrobial Technology Open Projects Fund(Project NO.)”。

4、开放课题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于项目执行截止一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总结报告》及相关学术成果复印件等。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

六、时间安排

1、申请者需填写《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寄至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2、此次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 6 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3、课题经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评审结果将于2021年7 月15日前公布,并通知申请者本人。

七、开放课题结题要求

开放课题的研究应紧扣实验室核心研究方向和开放课题指南,在微生物技术领域的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或创新性成果。面上项目一般要求课题负责人发表署名实验室的SCI论文2篇以上;重点项目一般要求课题负责人发表署名实验室的SCI论文4篇以上。


联系人:郭亚男、高雪彦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鳌山湾滨海大道72 号山东大学微生物技术研究院N1 楼303-1室

联系电话:0532-58631501

E-mail:guoyn@sdu.edu.cngaoxueyan@sdu.edu.cn


附件1: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指南

附件2: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 年 6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