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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作者:编辑:张晓涵审核:浏览量 :
根据《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公告》要求,经个人申请、资格初审、集体研究,确定 等 名同学为辽宁省选调生拟推荐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11月6日至11月12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31-5863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