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9年12月24日 作者:编辑:李媛审核:浏览量 :

各研究生党支部:

根据山东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研究院实际,现补充通知如下:

各研究生党支部统计本支部2019年毕业生党员信息,填写《2019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表请按省内转出、省外转出、校内转移三种类别填写。转往山东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全部接转流程,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毕业生可登录个人“灯塔党建在线”查看转接进度。转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纸质介绍信由研究院党总支联系青岛校区机关党委集中开具,统一于6月11日由毕业生本人到N1-303-1党总支办公室领取,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领。转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应尽快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并将介绍信回执寄回研究院。为避免寄送过程中丢失,可先将介绍信回执彩色清晰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必须寄回):liuhaiyan0716@sdu.edu.cn。

因出国(境)以及未落实就业单位且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不同意接收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填写《2019年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和《保留组织关系协议书》。原则上因出国(境)保留党组织关系的,最长可保留五年;因未落实就业保留组织关系的,最长可保留两年。

毕业生党员档案须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转递。预备党员工作单位与接收党组织不在同一单位的,在征得接收党组织同意后,可将封装好的党员档案直接呈交接收党组织。需填写《毕业生预备党员材料转接登记表》。其中第二联需由接收党组织填写“接收党组织意见”并盖章后,交研究院党总支办公室。收到第二联后,研究院党总支办公室在第一联盖章,并移交预备党员档案。待接收党组织收到档案后,需将第一联回执寄回。

《2019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2019年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以支部为单位,电子版于6月6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liuhaiyan0716@sdu.edu.cn。《保留组织关系协议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本人签名)于6月10日前由毕业生本人交至N1-303-1党总支办公室。毕业生预备党员材料需单独移交的请于6月13日前由毕业生本人携带《毕业生预备党员材料转接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第二联已盖章)到N1-303-1党总支办公室办理。

回执邮寄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N1-303-1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党总支办公室 刘海燕 收 电话:0532-58632589

邮编:266237 (仅接收顺丰)

中共山东大学微生物技术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