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以生命科学共性研究技术平台安全事故应急小组为主,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1.组织各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生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有危及周边单位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三、应急联络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 8756327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88531463
公安局 联系电话: 110
医院 联系电话: 120
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 119
设备维修单位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753392321
四、应急处理
1.由指挥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如存在人员伤亡情况,要立即与人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4.通知设备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5.立即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6.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
2.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